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驻马店市新蔡县强化十项措施 严治大气污染

2018-12-05 07:43:42   阅读: 1519  
9月下旬以来,新蔡县强化十项措施,严格治理大气污染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


第一、强化工地扬尘治理。施工工地严格落实“八个百分之百”、“两个禁止”、“开复工验收”和“三员管理”等扬尘防治措施,否则一律顶格处罚并停工整治,同一问题二次出现列入不良记录。所有施工工地必须自备洒水车,工地内裸露土壤必须更换密织网,并于每天定时对覆盖黄土进行喷淋。加强工地技防管理,所有工地必须安装PM10、PM2.5实时监测仪器并与住建局控尘办联网。凡发现PM10、PM2.5数值超标的,立即停工整治。


第二、强化渣土车治理。渣土车必须安装全封闭和自净设备。严格落实“三不出场”规定,即密闭不严不出场,车轮带泥、车体不净不出场,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行使、指定地点倾倒和超载超限的不出场。所有渣土车必须安装GPS定位系统,禁止所有黑渣土车上路。


第三、强化城市清洁及道路扬尘治理。全面开展城市清洁行动。各街道办事处、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各司其职,各负其责。明确各单位责任路段,设置卫生执勤点,班子成员带队。各单位配备清洗设备,结合城区开展市容市貌、环境卫生治理,把城市清洁行动落到实处。


第四、强化加油站治理。证件不齐全的加油站一律封停,对销售不合格汽柴油或非乙醇汽油的加油站实施停业整治。


第五、强化柴油货车治理。禁止不合格的柴油货车上路行驶,对违规车辆依法处罚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柴油货车、农用三轮四轮车、拖拉机等行驶,设置卡点24小时值守。


第六、强化工业废气污染、散乱污企业和沙石料厂治理。砖瓦窑等涉气企业必须持续达标排放,不达标的一律停产整治。全面取缔“散乱污”企业,建成区内禁止所有喷涂作业,手续不全或未采取全密闭、出入口硬化、进出车辆冲洗的沙石料场一律停业整治。


第七、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属地管理。对30个监测点周围环境质量状况实行属地化管理,每日通报监测结果,对高于省、市目标的进行处罚,低于省、市目标的进行奖励。

第八、强化燃煤散烧治理。全面落实“电代煤”、“气代煤”措施,建成区内居民燃煤散烧全部替代到位。全面排查取缔燃煤锅炉。建成区内排查取缔燃煤散烧设施设备。全面排查取缔散煤销售点和流动销售车。


第九、强化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治理。建成区内所有餐饮服务业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,未安装油烟机净化设施或油烟排放不达标的一律停业整治。取缔两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周围1公里范围内烧烤点,建成区其他区域禁止使用煤炭烧烤。


第十、强化全面禁烧管理。落实管理责任,全县范围内严禁焚烧秸秆、垃圾、枯枝落叶、杂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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